附件1:
江苏省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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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一 | 组织 管理 (20分) | (一) | 管理职责(4.5分) | 1、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 | 1 | (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并开展宣传活动,0.5分; |
(2)有事例和记录说明成效,0.5分。 | ||||||
2、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 1.5 | (1)近三年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均列有档案工作内容,1分,只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可得0.5分; | ||||
(2)按计划部署、落实,0.5分。 | ||||||
3、档案工作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职责或职位分类说明书中 | 1 | (1)纳入领导岗位职责,0.5分; | ||||
(2)纳入单位档案员和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或职位分类说明书中,0.5分。 | ||||||
4、领导关心重视档案工作 | 1 | 领导经常过问和检查档案工作,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单位档案工作所需经费有保障,1分。 | ||||
(二) | 机构人员(8分) | 5、档案工作机构 | 2 | (1)有文件明确成立综合性的档案工作机构,1分; | ||
(2)实现了单位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1分。 | ||||||
6、档案管理网络 | 1.5 | (1)档案管理网络健全,1分; | ||||
(2)能正常开展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0.5分;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7、档案工作人员 | 4.5 | (1)档案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分; | ||||
*(2)50%以上的档案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0.5分; | ||||||
(3)档案人员经过档案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1分; | ||||||
(4)档案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分; | ||||||
*(5)档案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或会议发表、交流业务文章,1分; | ||||||
(6)三年内有档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此项不得分。 | ||||||
(三) | 管理制度(4.5分) | 8、制订并落实档案工作制度 | 2.5 | (1)制订并落实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档案保管、鉴定销毁、保密、利用、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档案工作制度,缺一项扣0.5分,缺四项或四项以上扣2分; | ||
*(2)制订并落实了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0.5分。 | ||||||
9、有控制措施或手段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 2 | 有具体措施或手段,如“三纳入”、“四参加”等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2分。 | ||||
(四) | 业务联系(3分) | 10、主动与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档案业务联系 | 2 | (1)按时完成同级档案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0.5分; | ||
(2)在档案部门近三年组织的有关检查中达到合格以上,0.5分; | ||||||
(3)及时向档案部门反映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0.5分; | ||||||
(4)列入协作组的单位按时参加协作组活动,0.5分,近两年协作组活动有缺席情况的不得分。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11、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得力 | 1 | *(1)定期组织本系统和所属单位开展档案业务检查、交流活动,一年不少于一次,0.5分; | |||||||
*(2)开展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并与当地档案部门协调一致,0.5分。 | |||||||||
二 | 设施 设备 (15分) | (五) | 用房 (8分) | 12、档案库房、工作人员办公室、阅档室三分开 | 2 | (1)做到三分开,2分; | |||
(2)做到库房与办公用房分开,得1分。 | |||||||||
*13、设有荣誉陈列室 | 1.5 | *设有展示本单位三个文明建设成果的荣誉陈列室,并成为本单位的对外窗口,1.5分。 | |||||||
14、档案库房选址得当,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 4.5 | (1)库房选址得当,便于档案保管和利用,1分; | |||||||
(2)配备温、湿度测记仪器设备,温、湿度控制设备,吸尘器,消防设备等,2分; | |||||||||
(3)采取了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防护措施,1.5分。 | |||||||||
(六) | 装具 (3.5分) | 15、档案柜架 | 2 | (1)有存放全部档案的金属柜架,1分; | |||||
(2)档案柜架有五年的余量,0.5分; | |||||||||
(3)档案装具的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0.5分。 | |||||||||
16、档案卷皮、卷盒、装订材料 | 1.5 | (1)档案卷皮、卷盒的式样、规格、质量符合有关规定,2000年后的档案卷皮、卷盒应为无酸制品,1分; | |||||||
(2)档案装订材料符合质量要求,0.5分。 |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七) | 设备 (3.5分) | 17、档案工作专用设备 | 3.5 | (1)配备了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录像机、收录机、电视机等档案工作专用设备,2.5分。 | |||||||
*(2)配备了扫描仪、数码摄像机(或数码相机)等档案工作专用设备,1分 | |||||||||||
三 | 业务 建设 (60分) | (八) | 收集 (13.5分) | 18、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 2 | (1)按照管理职责制定了完整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分; | |||||
(2)制定了准确、合理的档案保管期限表,1分。 | |||||||||||
19、应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 8.5 | (1)文书档案,3分; | |||||||||
(2)科技档案、主要业务档案,3分; | |||||||||||
(3)其它门类、载体档案,2.5分; | |||||||||||
(4)对上述三种类型档案进行抽查,每发现一份应归档文件材料缺失扣0.5分。 | |||||||||||
20、文件材料形成质量符合归档要求 | 2 | (1)文件字迹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1分; | |||||||||
(2)文件形成程序规范、签署完备、内容准确,1分。 | |||||||||||
21、收集与档案有关的资料 | 1 | 收集与档案有关的图书等资料,1分。 | |||||||||
(九) | 整理 (14分) | 22、制定了档案分类方案 | 2 | (1)分类方案涵盖本单位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1分; | |||||||
(2)分类方案类目设置合理,编号科学,1分。 |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23、档案、资料均整理上架 | 2 | 各类档案、资料均已整理上架,无积存零散文件,2分。 | |||||||||
24、档案整理、编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8 | (1)各类档案整理规范,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4.5分; | |||||||||
(2)保管期限划分准确,1.5分; | |||||||||||
(3)档案编号符合规范要求,2分。 | |||||||||||
25、档案排列有序 | 2 | (1)各门类、载体档案分别排列存放,1分; | |||||||||
(2)排列有序,方法统一,1分。 | |||||||||||
(十) | 保管 (8.5分) | 26、建立全宗卷 | 1.5 | 建立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全宗卷,1.5分。 | |||||||
27、建立存放索引或存放示意图 | 1 | 建立了清晰、准确的存放索引或存放示意图,1分。 | |||||||||
28、坚持测记库房温湿度 | 2 | (1)坚持测记温湿度,1分; | |||||||||
(2)库房温湿度达到标准,1分。 | |||||||||||
29、定期检查档案 | 2 | (1)定期检查档案,有详细的检查记录,1分; | |||||||||
(2)档案无霉变、尘污及虫蛀鼠咬现象,1分。 | |||||||||||
30、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处理 | 2 | 破损、霉变、褪变档案进行了修复、复制等处理,2分。 | |||||||||
(十一) | 鉴定统计(5分) | 31、档案鉴定 | 2 | (1)成立鉴定小组,0.5分; | |||||||
(2)按期完成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并有鉴定记录,1分; | |||||||||||
(3)销毁手续完备,0.5分。 |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32、档案收进、移出登记与档案统计台帐 | 1.5 | (1)建有收进、移出登记簿并及时进行登记,且签字手续完备,0.5分; | |||||||||
(2)对各类档案建立了统计台帐,0.5分; | |||||||||||
(3)统计数据准确,0.5分。 | |||||||||||
33、统计报表 | 1.5 | (1)按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档案统计报表,1分; | |||||||||
(2)统计报表内容准确,符合要求,0.5分。 | |||||||||||
(十二) | 移交 (3分) | 34、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 3 | (1)按规定及时移交档案,2.5分; | |||||||
(2)交接手续完备,0.5分。 | |||||||||||
(十三) | 信息化 (16分) | 35、建立档案管理应用系统 | 4 | (1)有档案管理系统,0.5分; | |||||||
*(2)在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设立档案管理功能模块,或有单独的档案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1分; | |||||||||||
(3)系统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数据交换格式》的要求,0.5分; | |||||||||||
(4)系统实现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统计、借阅利用等功能,符合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的要求,1分; | |||||||||||
*(5)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功能,1分。 | |||||||||||
36、建立档案目录和全文数据库 | 5 | (1)建成室藏全部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特殊类型的专业、专门档案可只录入案卷级目录),2分; | |||||||||
*(2)单位永久、长期档案进行数字化,3分; |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37、档案管理系统得到充分应用 | 4 | (1)档案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档案管理系统,1分; | |||||
(2)档案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应用,档案工作各环节运用计算机管理,1分; | |||||||
*(3)可在内部局域网上查阅档案目录和全文,1分; | |||||||
*(4)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和系统安全,1分。 | |||||||
*38、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 3 | *(1)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得到保证,1分; | |||||
*(2)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和登记符合规范要求,0.5分; | |||||||
*(3)电子文件归档符合规范要求,0.5分; | |||||||
*(4)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移交、接收、保管、利用等符合有关规定,1分。 | |||||||
四 | 开发 利用 (25分) | (十四) | 检索 (4.5分) | 39、编制全宗指南 | 2 | (1)编有全宗指南,1分; | |
(2)符合《全宗指南编制规范》要求,1分。 | |||||||
40、编制档案目录 | 2.5 | (1)文书档案编有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或归档文件目录,1.5分; | |||||
(2)其他门类、载体档案编有案卷目录,1分。 | |||||||
(十五) | 利用服务(9.5分) | 41、档案人员熟悉库藏 | 2.5 | 十五分钟内调五份文件,每准确调出一份得0.5分。 | |||
42、有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簿 | 2 | (1)有借阅登记簿,近三年的借阅利用情况填写齐全,1分; | |||||
(2)有利用效果登记簿,近三年的利用效果情况填写齐全,1分。 | |||||||
类别 | 名称 | 项次 | 评 定 项 目 | 评 定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细 则 | |
43、档案利用服务成效显著 | 3 | (1)档案人员接待利用者热情、耐心,0.5分; | |||||
(2)档案利用服务基本满足单位各项工作需要,1分; | |||||||
*(3)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制定主动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计划并较好落实,0.5分; | |||||||
*(4)档案工作为本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服务取得显著成效,1分(认定组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调查评分)。 | |||||||
44、编有档案利用效果典型事例汇编 | 2 | (1)首次申报评估的单位汇编有10个或10个以上档案利用效果典型实例,以后每年应至少有两个典型事例,1.5分; | |||||
(2)向单位领导和各部门分发档案利用效果典型事例汇编,0.5分。 | |||||||
(十六) | 编研 (11分) | 45、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 11 | (1)编有大事记汇编、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4分,四种汇编及其质量,各1分(若能够实现网上查阅全文的,无发文汇集不扣分): | |||
(2)编有四种其他适用的编研材料,4分,每种1分; | |||||||
*(3)近三年每年至少有一种三次加工编研成果,3分,每种1分。 | |||||||
注:标“*”的条款(共20分)只适用于特一级、特二级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