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无锡地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障地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实施的《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市地铁集团编制《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现对《基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2月27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您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30706647@qq.com
联系人:叶潇潇;联系电话:81960353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